2025年第5号最高令准许在公共空间开展城市化工程而无需分割土地,但须经市政当局事先批准 — Cubillos Lam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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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第5号最高令准许在公共空间开展城市化工程而无需分割土地,但须经市政当局事先批准

住房与城市发展部(MINVU)2025年第5号最高令自2026年6月21日起生效,修改了 OGUC,准许在无需分割土地的情况下进行自愿城市化,但始终须经市政当局事先批准并通过单一许可办理;它将这些工程纳入强制性制度,准许让出额外区域,并取消了城市化担保证书,从而简化了手续,但不提供该证书所具有的法律确定性。

Regulatory2026-05-25更新日期:2026-06-25作者: CUBILLOS LAM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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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与城市发展部(MINVU)2025年第5号最高令于2026年5月22日在《官方公报》上公布,修改了《城市化与建筑总条例》(OGUC),以纳入一项专门的自愿城市化制度。核心规则是:业主与利害关系人可在无需分割土地的情况下,在公共空间或某一财产内部开展城市化工程,但须经市政当局事先批准。对于房地产开发商、建筑公司与大型地块开发商而言,该变化开辟了一条此前在这些条件下并不存在的城市启用途径,期限更短,且许可在单一行为中办理。

发生了什么变化

在第5号最高令之前,OGUC 中的城市化工程主要与土地的细分或分块流程相关联。如果您想要城市化,就需要分割。新法令——为执行2023年4月25日公布、在《城市化与建筑通则》(LGUC)中创设了自愿城市化这一概念的第21,558号法律而颁布——使 OGUC 与这一法律创新相适应,并确立了此前所缺失的操作规则。

具体变化有四项:

第一,OGUC 第1.1.2条纳入了“自愿城市化”的正式定义:由利害关系人在既有公共空间内,或由业主在某一财产内部,开展与土地分割流程相脱钩的城市化工程。准入要件只有一项:相关市政当局的事先批准。

第二,第2.2.1条扩展了城市化的概念,将这些自愿工程与强制性工程一并明确纳入。它不再是一项在条例中无处安放的平行制度:自愿城市化被整合进规范体系。

第三,第2.2.4条确立,城市化与让地——无论是强制性的还是自愿的——适用相同的要件、程序与效果。新意在于:一切都在单一许可中获得授权。

第四,当业主已负有城市化义务时,他们可以更进一步:让出超过强制性城市化与让地比例的区域,同样须经市政当局批准。

规则是:该制度不产生城市化担保证书。这些修改于2026年6月21日生效,即自公布起30天届满之后。

对贵公司可能意味着什么

对房地产或城市发展行业的任何参与者而言,这一点意义重大。该概念促成了三种此前需要更复杂安排、或直接缺乏明确规范的情形。

第一种情形:一块未细分地块的业主,如果想要改善其土地——或毗邻公共空间——的道路或服务连通性,可在不办理土地分割的情况下进行。对于采用长周期分期的开发商而言,这意味着能够在项目最终结构尚待确定之时推进城市启用。第2.2.4条的单一许可简化了手续,并减少了与市政当局往来的次数。

第二种情形:项目已带有强制性城市化的房地产开发商,可选择让出额外区域。该选项可成为与市政当局谈判的工具,尤其在与 DOM(市政工程局)的关系对许可速度具有决定性的辖区。话虽如此,这种额外让地意味着可售或可用面积的减少:必须在作出承诺之前完成测算。

第三种情形:公共空间内的启用项目——通道、自行车道、社区中心、对某一财产前方道路的改善——此前因未与分块挂钩,在 OGUC 下没有清晰的许可。如今它们有了框架。

有一个重要的限度:不存在城市化担保证书。这意味着市政当局可以拒绝或对施工附加条件,开发商不会获得该证书在常规城市化中所赋予的法律确定性。如果您的项目依赖该担保来融资,或在过户前出售单元,新制度并不提供它。您是凭市政当局的批准运营,而非凭证书。

灰色地带在于混合项目:当开发的一部分需要细分(因而带有强制性城市化)、另一部分可利用自愿途径时。两种制度在第2.2.4条相同要件下的整合表明,它们可在单一许可中并存,但实际适用将取决于各 DOM 的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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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以采取的措施

第5号最高令的效力自2026年6月21日起。在该日期前后有三项具体行动:

  1. 审查在研的、尚待确定土地结构的项目。识别哪些可利用无需分割的自愿城市化途径,无论是为推进启用,还是为作为市政管理工具让出额外区域。分析必须考虑,缺少城市化担保证书对项目的融资与商业化是否可以容忍。
  2. 在生效日期之前与相关 DOM 协调。新制度在所有情形下都要求市政当局事先批准。各市政当局的评估标准可能不同。在2026年6月21日之前取得 DOM 的初步立场,能让您校准项目的真实时间表,并避免在办理单一许可时出现意外。
  3. 更新房地产项目的许可办理与尽职调查模型。引用城市化流程的测算报告、办理流程,以及建筑或预约合同,必须反映与土地分割相脱钩的自愿城市化这一新的可能性。如果您有已签署、将城市化担保证书作为条件提及的购买预约的项目,请逐案审查本制度的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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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

主要来源:2025年第5号最高令,MINVU,于2026年5月22日在《官方公报》上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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